繁體中文15711. 請在周遭環境溫度為10°C (50°F)到40°C (104°F)的室內將電池充電。室溫「低於」10°C (50°F)或「高於」40°C(104°F)時,請勿將電池充電。在寒冷溫度下,可能無法開始充電。12. 請勿嘗試使用升壓變壓器、引擎發電機或直流電源插座。13. 充電器的孔是冷卻口且不應堵塞。冷卻不足會影響充電時間。建議定期檢查冷卻口。電池重要安全說明1. 使用電池前,請詳讀(1)電池充電器、(2)電池和(3)背式電池組上的所有說明和注意標記。2. 請勿拆解或改裝電池。否則可能導致起火、過熱或爆炸。3. 如果操作時間變得極短,應立即停止操作。否則可能有過熱、灼傷和甚至爆炸的風險。4. 在高溫等惡劣條件下,電池可能漏液。請勿粗心大意地碰觸到洩漏的電池夜。否則可能導致刺激皮膚或灼傷。如果您的眼睛或皮膚沾到電池液,應立即用自來水等清水沖洗,然後就醫。5. 請勿將電池短路。(1) 請勿以任何導電材料碰觸端子。(2) 避免將電池保存在有釘子、硬幣等其他金屬物體的容器中。(3) 請勿將電池暴露在水或雨水中。電池短路會產生大電流、過熱、灼傷和甚至是故障。6. 請勿將電池放入導電材質中,例如水,並且請勿將水等導電材質放入電池內。否則可能造成電路短路,導致過熱、起火、破裂或爆炸。7. 請勿在溫度可能達到或超過50°C(122°F)的位置充電、保存和使用震動棒、背式電池組和電池。8. 即使電池嚴重損壞或電量完全用盡也不可以將其焚燒。電池在火中會爆炸。9. 請勿釘上、切割、粉碎、丟擲或擊打硬物到電池上。這類行為可能導致起火、過熱或爆炸。10. 請勿以任何方式使用已掉落或損壞的電池。11. 內部的鋰電池符合 「危險物品規則」(Dangerous Goods Legislation)的規定。第三方、貨運商等商業運輸必須遵守特別的包裝和標示規定。關於準備運送的品項,請洽詢有害物質的專家。另請遵守更詳細的國內法規。將開放接點貼上膠帶或遮住,並以無法在包裝內四處移動的方式包裝電池。12. 廢棄電池時,將電池從背式電池組卸下,然後棄置在安全的位置。請遵守您當地有關報廢電池的法規。13. 僅限將電池使用在Makita指定的產品。將電池安裝不符合法規的產品中可能導致起火、過熱、爆炸或電解液洩漏。14. 如果長時間不使用震動棒,必須將電池從背式電池組上卸下。15. 請將電池放置在兒童無法觸及之處。16. 使用時和使用後,電池可能產生熱量,導致灼傷或低溫灼傷。請注意高溫電池的處理。17. 使用後請勿立刻碰觸電池端子,因為可能很燙導致灼傷。18. 請勿讓碎屑、灰塵或土壤卡在電池的端子、孔或溝槽中。否則可導致震動棒或電池的性能不良或故障。19. 請勿以金屬或其他物體接觸充電電池的端子。20. 請勿在高壓電線附近使用電池。否則可能導致震動棒或電池故障。21. 電池溫度高(40°C (104°F) 或更高)(例如在烈日下工作後),可能暫時無法充電。這是電池保護功能所造成,並不代表故障。重新充電前,讓電池冷卻一段時間。保存說明書小心: 僅限使用Makita原廠電池。使用非Makita原廠電池或經過改裝的電池可能使電池發生爆炸,導致起火、人身傷害和損壞。而且也會使Makita產品的Makita保固失效。